免责声明
本文基于公开报道、公开论文信息及区块链取证领域通用技术逻辑进行分析,仅用于司法科技、合规治理和行业研究讨论。
本文不涉及任何内部资料、侦查秘密或具体案件操作指引;文中关于技术路径的表述为概括性分析,不构成规避监管、规避侦查的建议。
近日,围绕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、温州市公安局相关技术人员发表于《刑事技术》期刊的《虚拟货币取证分析技术及实战应用》一文,行业内出现了较多讨论。
这类公开技术文章的价值,不在于展示某种所谓“神秘侦查手段”,而在于让外界看到:涉虚拟货币案件的办理,已经逐渐从单纯的链上地址追踪,进入到电子数据取证、链上资金分析、平台协查、身份关联、资产保全、司法处置相结合的阶段。
换句话说,虚拟货币案件的关键,不只是追踪资金去了哪里,而是证明:谁在现实世界中控制这些地址、账户和资产。
过去,很多人对虚拟货币匿名性存在误解,认为只要资金在链上流转、经过多次跳转、跨链或兑换,就很难被追踪。但在真实案件中,链上地址只是资金流的表象,真正决定案件突破的,往往是链下证据。
地址可以匿名,行为却很难完全匿名。链上记录可以隐藏姓名,但设备、账户、IP、通信、交易所 KYC、法币流水和操作痕迹,都会在现实世界中留下连接点。
涉虚拟货币案件的侦查逻辑,正在从“查币”走向“查控制关系”。
一、涉虚拟货币案件的核心,不是区块链本身,而是证据链
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、跨境流转便利、交易不可逆、地址弱实名等特点。这些特点确实增加了案件侦办难度。
但另一方面,大多数主流公链的交易数据又是公开、透明、可长期查询的。BTC、ETH、TRON、BNB Chain 等链上的交易哈希、时间、金额、地址关系,都可以被技术工具解析和复核。
因此,涉虚拟货币案件呈现出一个特殊矛盾:链上数据是公开的,但地址背后的人是隐藏的。
案件办理的关键,就在于把这两部分连接起来。这就是涉虚拟货币案件的证据链重构。
单纯证明某个地址收到了资金,并不等于证明某个人实施了犯罪。单纯证明资金发生了多次转移,也不等于证明资金性质已经改变。
真正有效的司法证明,需要把链上事实和链下身份、行为、控制能力结合起来。
二、公开信息呈现的技术路径:从设备到链上,再到身份
从公开报道和行业技术逻辑看,涉虚拟货币案件的取证路径大致可以概括为:相关人员识别 → 线下设备取证 → 钱包信息发现 → 链上资金分析 → 跨链路径研判 → 平台协查与 KYC 关联 → 资产冻结或控制 → 后续司法处置。
这不是某一个单点技术,而是一套综合流程。其中每一步都对应不同的目标和证据类型:
| 阶段 | 主要目标 | 关键证据 |
|---|---|---|
| 人员识别 | 找到涉案主体、关联人员和上下游 | 通信记录、平台账户、转账关系、线下身份信息 |
| 设备取证 | 发现钱包、地址、助记词和交易痕迹 | 手机、电脑、硬件钱包、截图、备忘录、浏览器记录 |
| 钱包分析 | 判断资产控制关系 | 钱包地址、私钥线索、助记词、Keystore 文件、钱包 App |
| 链上追踪 | 还原资金流向 | 交易哈希、区块高度、时间戳、转入与转出地址 |
| 跨链研判 | 识别资金转换路径 | 跨链桥记录、合约交互、时间与金额关联 |
| 平台协查 | 关联实名身份 | 交易所 KYC、登录 IP、设备指纹、充值与提现记录 |
| 资产保全 | 防止涉案资产转移 | 冻结记录、转移记录、受控钱包、保管台账 |
| 司法处置 | 实现证据闭环和资产处置 | 扣押清单、估值报告、处置凭证、入账记录 |
这套路径的底层逻辑非常清晰:链上负责还原资金流,链下负责证明人和控制关系。
三、真正的突破口,往往来自链下
很多人把虚拟货币追踪理解成“链上技术对抗”。这只说对了一半。
在真实案件中,链上分析固然重要,但大量关键突破口来自链下。因为一个人只要使用虚拟货币,就很难完全脱离现实世界:
- 要安装钱包。
- 要保存助记词。
- 要复制、粘贴地址。
- 要和别人沟通收付款。
- 要登录交易所。
- 要收发验证码。
- 要进行 OTC 兑换。
- 要使用银行卡或支付账户。
- 要在设备上留下访问记录。
- 要在某个时间、某个网络环境下完成操作。
这些信息一旦被依法提取,就可能成为连接链上地址和现实身份的证据。
| 链下证据 | 可能证明的问题 |
|---|---|
| 手机钱包 App | 相关人员是否曾使用特定钱包 |
| 相册截图 | 是否保存过收款地址、交易记录或二维码 |
| 备忘录 | 是否保存过助记词、私钥或密码提示 |
| 聊天记录 | 是否发送过地址、确认过收付款或安排过分账 |
| 浏览器历史 | 是否查询过链上交易、访问过交易所或区块链浏览器 |
| 交易所账户 | 充值提现记录、KYC 身份、登录 IP 和设备信息 |
| OTC 订单 | 虚拟币与法币之间的兑换关系 |
| 银行流水 | 法币出金、收款、分润和消费路径 |
| 设备指纹 | 同一设备是否登录过多个账户或钱包 |
| IP 记录 | 操作时间、地点和账户之间的关联 |
单一证据可能不足以完成认定,但多个证据之间一旦相互印证,就会形成完整链条。
这也是涉虚拟货币案件与传统资金案件最大的不同:传统资金案件重点看账户流水;涉虚拟货币案件必须同时看链上地址、线下设备、交易所账户、通信记录和法币流向。
四、资产控制通常涉及两类路径
在涉虚拟货币案件中,追踪资金只是第一步。更关键的问题是:如何依法控制涉案资产,防止其继续转移。
公开讨论中较常见的资产控制方式,主要可以概括为两类。
1. 交易平台协查冻结
如果涉案资产进入中心化交易平台,相关机关可以依法通过协查、冻结等程序,请求平台配合控制账户资产或提供相关信息。
中心化交易平台通常掌握:
- 账户注册信息。
- 手机号和邮箱。
- KYC 实名资料。
- 身份证件和人脸识别资料。
- 登录 IP。
- 登录设备。
- 充值地址。
- 提现地址。
- 币币交易记录。
- 法币交易记录。
- OTC 订单。
- 关联账户。
- 风控记录。
这也是许多链上资金分析最终会落到交易所协查的原因。链上地址本身可能不显示真实姓名,但一旦资金进入交易所账户,就可能和 KYC、IP、设备、手机号、邮箱、银行卡等现实身份信息发生连接。
因此,交易所不只是交易场所,也是涉虚拟货币案件中重要的身份关联节点。
2. 依法控制钱包密钥材料
如果涉案资产存放在非托管钱包中,资产控制的核心就变成:谁掌握私钥、助记词或钱包控制权限。
非托管钱包的技术规则非常直接:谁控制私钥,谁就能支配资产。因此,在依法取证过程中,如果发现私钥、助记词、Keystore 文件、硬件钱包或其他钱包控制材料,就需要高度谨慎地固定、封存和管理。
这类材料的敏感性远高于普通电子数据。因为一串助记词、一段私钥,就可能控制大量资产。
在资产保全和后续保管中,合理的制度安排应当强调:
- 办案与保管相分离。
- 私钥材料最小知悉。
- 操作全程留痕。
- 多人审批与复核。
- 资产余额定期核验。
- 转移、冻结、保管流程可审计。
- 证据材料与资产控制权限分离。
对司法机关而言,虚拟货币资产的难点不只是“能不能转走”,更是“转移、保管和处置过程能否被证明合法、完整、可复核”。
五、跨链、混币和 DEX 并不能天然切断证据链
过去,一些人认为只要资金经历多链跳转、去中心化兑换、混币服务或复杂中转路径,就可以切断追踪关系。这种理解已经不适合今天的链上分析环境。
跨链、混币、DEX、聚合器等工具确实会增加追踪难度,但它们并不等于“证据链消失”。
原因在于,每一次链上交互都可能留下可分析的痕迹:
- 交易时间。
- 交易金额。
- 交易手续费。
- 输入、输出地址。
- 合约交互记录。
- 跨链桥锁定和释放记录。
- DEX 兑换路径。
- 资金归集关系。
- 后续交易所充值行为。
只要具备足够的链上数据和链下证据,复杂路径仍然可能被重新关联。
1. 地址聚类
多个地址如果长期表现出共同控制特征,就可能被纳入同一地址簇进行分析。常见判断因素包括:
- 共同资金来源。
- 共同归集地址。
- 相似转账习惯。
- 相近操作时间。
- 相同交易对手。
- 相同手续费来源。
- 相同平台充值、提现路径。
- 同一设备或聊天记录中同时出现多个地址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地址聚类更多是一种技术判断,不能简单等同于司法结论。在正式案件中,它仍需要设备取证、平台协查、通信记录、银行流水等证据补强。
2. 时间与金额关联
复杂资金路径虽然会跨越不同链、不同协议和不同地址,但时间和金额往往具有连续性。
例如,一笔资产在短时间内完成多次转移、兑换或跨链,如果金额高度接近、时间间隔紧密、路径逻辑连续,就可能形成关联线索。
这种分析并不是单靠“看起来像”就下结论,而是需要结合:
- 时间窗口。
- 金额变化。
- 手续费损耗。
- 兑换比例。
- 交易路径。
- 地址历史行为。
- 下游归集情况。
- 是否进入交易所或已知风险实体。
3. 跨链资金映射
跨链桥不是资金的“消失点”,而是资金的“转换点”。
资金从一条链到另一条链,通常会留下:
- 原链锁定交易。
- 桥合约交互。
- 目标链释放交易。
- 时间对应关系。
- 金额对应关系。
- 目标链接收地址。
- 后续资金流向。
因此,跨链分析的重点,不是把每一条链割裂开看,而是把不同链上的事件重新映射到同一资金流中。
4. 混币入口和出口分析
混币服务的作用是增加资金路径的不确定性,但它并不能当然消除所有关联。
分析人员通常会关注:
- 进入混币服务前的地址。
- 进入时间。
- 进入金额区间。
- 出口时间。
- 出口金额区间。
- 出口地址后续行为。
- 是否与其他涉案地址交叉。
- 是否进入中心化交易所。
- 是否出现链下证据补强。
当然,混币分析的不确定性通常更高。因此,在司法表达中,应当明确区分“链上事实”“技术推断”和“经其他证据补强后的结论”。
六、涉案资产保管:从“控制资产”到“证明控制过程合法”
涉案虚拟资产的保管,是整个流程中最敏感的环节之一。
传统涉案财物可以是现金、车辆、房产、银行卡、贵金属。但虚拟货币不同。它没有实物形态,资产控制依赖私钥、助记词、平台账户或智能合约权限。
如果控制材料泄露,资产可能在短时间内被远程转走。如果操作过程不规范,即便资产被追回,也可能在后续司法审查中产生程序争议。
因此,涉案虚拟资产保管需要解决四个问题:
- 如何防止资产继续转移?
- 如何防止单人控制私钥?
- 如何证明资产状态没有被篡改?
- 如何证明处置流程合法、透明、可审计?
在制度设计上,可以采用以下思路:
- 受控钱包管理。
- 多签机制。
- 分权保管。
- 操作审批。
- 操作录像。
- 链上交易哈希固定。
- 资产余额定期核验。
- 保管台账。
- 审计日志。
- 处置前估值。
- 处置后入账凭证。
例如,多签钱包可以通过多个密钥共同授权转账,避免某一个人单独控制资产。但具体采用何种多签比例、何种保管架构,应根据案件性质、资产规模、机关流程和技术条件依法确定。
核心不是“技术上能不能转”,而是能否证明每一步都是经过授权、留痕、复核和监督的。
七、为什么说“地址匿名”不等于“行为匿名”
加密货币的匿名性,本质上是一种地址层面的弱匿名。一个钱包地址本身可能不显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。但使用这个地址的人,通常会在现实世界中留下行为痕迹。
真正容易形成身份关联的,不是链上地址本身,而是这些连接点:
- 交易所账户:可能暴露 KYC、手机号、邮箱、IP、设备以及充值、提现记录。
- OTC 交易:可能关联银行卡、支付账户、交易对手和聊天记录。
- 手机设备:可能留存钱包 App、助记词、截图、剪贴板和验证码。
- 电脑设备:可能留存浏览器记录、插件钱包、Keystore 和本地文件。
- 社交通信:可能出现地址发送、交易指令、分账安排和群聊记录。
- 法币流水:可能呈现出金路径、收款账户、消费记录和提现记录。
- 共同网络:可能暴露同 IP、同设备、同浏览器指纹或同代理工具。
- 团伙关系:可能反映上下游地址、归集地址、分润记录和共同账户。
所以,匿名不是没有身份,而是身份尚未被连接。
一旦某个地址和某台设备、某个交易所账户、某条聊天记录、某张银行卡、某个 IP 发生连接,原本分散的链上信息就可能被重新组织成完整证据链。
八、涉虚拟货币案件的重点,正在从“查资金”转向“证明控制关系”
在传统资金犯罪中,银行账户往往天然对应实名主体。但在虚拟货币案件中,钱包地址与现实身份之间没有天然实名关系。
这就导致一个关键变化:案件办理不能只问“钱去了哪里”,还必须问“谁控制了这个地址”。
具体来说,需要回答:
- 谁创建了钱包?
- 谁保存了私钥或助记词?
- 谁发出了转账指令?
- 谁登录过交易所账户?
- 谁接收过 OTC 法币?
- 谁参与了资金归集?
- 谁安排了跨链或兑换?
- 谁实际获得了犯罪收益?
- 谁能支配涉案资产?
- 谁与其他涉案地址存在共同控制关系?
链上分析解决的是资金路径问题。刑事证明解决的是行为主体问题。司法处置解决的是资产控制和权属问题。
三者结合,才是完整的涉虚拟货币案件处理框架。
九、过去十年:隐藏资产;未来十年:证明归属
过去十年,加密世界大量技术创新围绕一个方向展开:如何提高资产流转的自由度和隐私性。
因此出现了非托管钱包、DEX、跨链桥、隐私协议、多地址管理、链上资产组合、去中心化身份等大量工具。
但未来十年,另一个问题会变得同样重要:如何证明资产属于谁。
这不仅是执法机关的问题,也是交易所、托管机构、企业、家族办公室、合规科技公司、破产管理人、法院、仲裁机构和监管部门都会面对的问题。
在以下场景中,资产归属证明会越来越重要:
- 涉案虚拟资产扣押。
- 被害人资金返还。
- 企业链上资产审计。
- 交易所合规审查。
- 机构托管。
- 破产清算。
- 婚姻继承。
- 跨境追赃。
- 税务申报。
- 反洗钱调查。
- 司法执行。
- 稳定币和 RWA 监管。
加密世界不会只属于“隐藏资产”的人。它也必然需要一套能够证明权属、控制关系和资金来源的制度基础设施。
结语:区块链是透明的,执法也在进化
很多人把区块链理解成匿名世界。但更准确地说,区块链是一个长期公开、可复核、可追踪的数据系统。它隐藏的是地址背后的人,不是资金流本身。
随着电子数据取证、链上分析、交易所协查、跨链映射和资产保全机制不断成熟,涉虚拟货币案件的处理逻辑正在发生变化。
未来,虚拟货币世界真正重要的问题是:如何证明资产属于谁?谁控制了它?它从哪里来?又应当如何被依法处置?
这才是加密资产进入司法、金融和监管体系后,必须面对的核心命题。
参考资料
- 孙胜镔,漏燕娣,程昇,等:《虚拟货币取证分析技术及实战应用》[J],《刑事技术》,2026(06)。
- DOI:10.16467/j.1008-3650.2026.0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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